澳洲商业移民签证有两种渠道。一种是直接得到永久签证例如商业杰出人士132签证。另外有商业临时签证允许持签证者在四年之内多次往返澳洲。无论通过哪一种渠道,申请人在签证批准后都要在澳洲投资做业绩,才能确保真正被允许永居澳洲和最终成为澳洲公民。
移民部会定期核查商业申请人在澳洲商业和个人投资的进展。由州政府担保的申请人还要应付当地州政府的定期审查以监督签证持有人是否在执行当初生意计划书上做出的保证。值得注意的是,商业移民人士不一定要百分之百按照生意计划书上所写的行业,投资及其它要求进行。转换行业和经营方向在一定程度上是允许的。但回 复有关部门的审查时最好要有理由,证据充分。
以杰出人士身份做商业移民在居住时间上没有要求。重要的是在商业投资上作出业绩。
商业临时签证的持有人在成功地参与经营在澳洲的生意后如果至少在澳洲住满一年并满足其它的条件要求,就可以申请永居签证了。临时性的企业主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证都要再次申请永居签证包括890,891,892,893 签证。其中892和893签证还要通过州政府担保。
居住要求 (890 永久居留签证,892 州或领地担保子类别)
· 890 和 892 子类别申请人必须要在递交永居申请之前的两年里在澳洲居住12个月。
· 891和 893 子类别申请人必须持续四年维持一项指定的投资. 这样,申请人只有在投资四年之后才能满足申请永居的条件。而且在这4年中至少住满2年。
其它条件
要满足生意主移民永居的条件,申请人必须拥有至少10%的股份的生意。并且在两年内直接参与在澳洲生意的日常经营管理。
这样一般说来澳洲的生意主在两年之内很难申请永居。
从企业主的角度来看,890 子类别必须在提交永久签证申请前符合如下的年度要求:
至少10万澳币的净商业资产
30万的年度销售额
雇用2名全职雇员(澳洲公民或者永久居民)
拥有总数不少于25万澳币的商业和个人资产
担保的企业主 892 子类别必须满足如下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至少7.5万澳币的净商业资产
雇用1名全职雇员(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
拥有总数不少于25万澳币的商业和个人资产
而且生意的年度销售额必须为30万澳币。显然,州/领地担保的移民有着比非担保移民申请人低得多的入门条件。
891和893子类别不仅要在至少四年里维持指定的投资(分别为225万和112.5万澳币),而且也必须有着合理的承诺,要在澳洲继续保持经商和投资活动。
所有的子类别也要求在提出永久签证申请之前没有不良的经商历史。
如果申请人不能满足这些条件,就不能申请永居签证。除非他可以满足其它签证的条件,否则申请人及其家人不能留在澳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