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行乞一年5万元 露宿街头为哪般
时事新闻 加入时间:2009-8-23 13:29:23 澳洲日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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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岁的约翰逊(Ken Johnson)就是这庞大人群中的一个,他在雪梨市中心繁忙的George 和Market St街道的Myer store外边靠行乞讨生活,每天他都在这里坐上16个小时,节假日也不例外。
运气好时,他一天能从慷慨的过路人那里得到400元,运气不怎么样时,他仍然可以一天得到75至150元。
约翰逊,这位自“90年代后期”就在街头露宿的流浪汉称,“如果周五我乞讨了长长的一整天,却只有250块钱收入,我真的会很沮丧的。如果哪天心情好,或是收入不错,我会早早收工。不过,在运气好时,你可能只多待一小会儿就可能乞讨到更多的钱。”
约翰逊不愿意透露去年他乞讨到了多少钱。但他透露说,在把乞讨到的钱存入他的银行账户之前,这些钱都藏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他每周都会去银行几次,会把一部分钱寄给他的一个朋友。
问及这些钱的用途时,他告诉记者,他既不吸烟也不喝酒,更不碰毒品,只是想为一位需要换肝脏的朋友筹集钱。
约翰逊行乞时,在地上放一张纸,上面写着:“我有一大家子人需要我养活,而且家中还有人急需买药治病,医药费奇高,我费尽心神却仍无力承担。如果您只是想辱骂我,还请您离开,不要管我的死活。”
上周三,记者与他一起出去时,他的生意还不错。20分钟内,他就得到了30元。其中一位女士递给他10元。
在Hungry Jack’s吃过早餐后,他说;“今天我出来已经3个小时了。早些时候,我得到了一张20元的纸币,因此,今天我口袋里60元钱是稳稳赚到了,而下午的高峰期还没来。行乞有一个基本的规律,人们在一天工作接近尾声,或是兴致很高,或是回家时,往往更愿意施舍钱财。”
无需缴税,他的收入看起来还不错,但是,与大多数工作不同的是,他不可以告病休假,也没有退休金可言。
哈姆雷特的“To be, or not to be”生存哲学在约翰逊而言,与接受社会福利机构的救济相比,他更愿意行乞街头,因为在他看来,“接受救济,会让我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废物”。
约翰逊称,因为乞讨来的钱给朋友买药治病,他没有钱可以租房,只能睡在大街上。他说:“大多数旅馆没有地方存东西,而租一个小公寓又需要太多钱,而我的钱也很紧张。”
提及最初离开纽卡斯尔的原因时,他称90年代时,为了和非法占有Swansea地区的Pacific Highway的RTA打官司,他才只身来到雪梨。他说:“市中心的住宿费过去贵得离谱,现在也一样,真的是太贵了。那时候我没有工作,在雪梨时,我就睡在水泥台阶上,现在我已经习惯了。”
澳洲统计局(Australian Bureau of Statistics)2006年的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新州有27 374流浪汉。
澳洲社会服务联会(Australian Council of Social Service)的一位女发言人称,流浪汉中16%的人“没有睡觉的地方”。她说,许多人之所以到街头行乞,是因为政府的福利不包括他们的一些开销,“对于那些依靠救济金的人来说,救济金不足以让他们租房和买食物。每天新增失业人口的开销在32元左右。在那些露宿街头的人当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人靠救济金维持生活。对大部分无家可归的人而言,睡大街是没有办法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