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请作为照顾者,请提供需要照顾的亲戚或其家庭成员已经去澳大利亚健康机构(HSA)进行了相关体检评估的证明。该证明可以是HSA出具的信或报告。
如果申请中包含副申请人,请提供下列材料:
1. 申请人和副申请人的关系公证。
2. 如果副申请人未满18周岁,请提供其监护人同意其移民的同意信。该信需附有监护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该信的公证书也接受。
3. 如果副申请人超过18周岁,请填写47A表格并提供其依靠您的证明。
中国家庭移民签证申请审理的改变
请注意自2009年4月1日起, 居住在以下省份申请人的家庭移民申请将全部由澳大利亚驻广州签证处审理:
广东
福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
云南
贵州
湖南
中国其他省份的家庭移民申请仍将全部由上海签证处审理.
受理时间
以下是目前在上海签证处递交申请的平均受理时间:
年老受照顾者 (114类别) : 97个星期
最后一个家庭成员(115类别):54个星期
照顾类(116类别):40个星期
每个申请情况不一, 会使受理时间有所变化。有些因素会延长受理过程, 这包括:
递交的申请不完整或者所需材料没有及时递交;
需要额外调查, 包括再次面试;
体检需要复查或进一步治疗, 例如肺结核;
任何和申请人有关的品行事宜需要进行正式品行评估;
申请人的个人情况改变。
调查核实
为了确保申请的真实性,在申请受理过程中,领事馆签证处会进行一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包括电话调查和实地调查。
体检审核
签证处联系您, 申请人必须自行安排前往被批准的移民体检医院 (建议事先致电体检医院来确认是否需要预约).
经济担保(AOS)
对于所有其他家庭移民签证申请(除了116类别之外),经济担保是一个必须满足的要求。经济担保体系主要是让个别澳洲公民或者永久居民来承担移民者的福利成本,而并非所有的澳洲社区的居民。
经济担保是经济担保人(并不一定是担保人)在相关的经济担保期中偿还给澳洲政府提供给移民者的福利。对其他家庭成员移民来说,相关的经济担保期为2年。
经济担保是一个移民要求,但是所有的经济担保申请和批准都是由Centrelink(福利部门)审理,并非移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