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移民801类别及配偶移民820类别签证修订案
其它移民 加入时间:2010-4-28 12:21:46 admin 点击:
实施时间:27/03/2010
移民法1994 ('the Regulations')自27/03/2010起,其变化有:
l 配偶移民801类别签证的申请人在签证批准时本人可在澳洲境外;
l 移民法中写明由配偶或同居关系配偶担保的申请人即使在申请准婚姻(临时)签证的时候没有详细说明该担保人为其配偶,也有资格获得配偶移民820类别签证。
第一项改变允许配偶移民801类别签证批准时申请人可在境外,因此申请人不需要因为获得签证而回到澳大利亚。
移民法的第二项改变写明持有或曾经持有婚姻(临时)签证的申请人,即使担保其申请配偶移民820类别签证的人与担保其获得婚姻(临时)签证的人不同,申请人仍旧有资格获得由拥有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合格纽西兰公民身份的配偶或同居关系配偶担保的配偶移民820类别签证。
修订案过渡期规定
修订案允许在境外的配偶移民801类别签证申请人获得签证的政策改变适用于在27/03/2010之前递交申请但仍未获得签证(根据移民法1958第5(9)条款)的申请人及于27/03/2010或之后递交申请的签证申请人。
写明持有或曾经持有婚姻(临时)签证的申请人,即使担保其申请配偶移民820类别签证的人与担保其获得婚姻(临时)签证的人不同,申请人仍旧有资格获得由拥有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合格纽西兰公民身份的配偶或同居关系配偶担保的配偶移民820类别签证的修订案,适用于27/03/2010或之后递交申请的签证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