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配偶签证申请的新视角
目前基本有两种配偶签证-已婚配偶签证和同居配偶签证(无论是异性或同性)。此外,根据申请人的条件配偶可以在境外或境内递交申请。
2. 申请步骤
申请人要通过两个步骤,同一份申请表格可以同时申请临时和永久签证。申请人一经获得签证的批准,首先会被颁发临时签证;两年之后再通过必要审查程序,申请人会再被颁发永久签证。在两个阶段的申请及审查过程中,澳洲移民局需要确认移民的伴侣是否为真正的配偶关系。
3. 逾期逗留的申请人
只要申请人在澳洲没有触犯刑事法,即使申请人逾期逗留澳洲,只要有一些特别情有可原的理由,申请人仍然可在澳洲境内申请配偶移民签证。
4. 澳洲境内申请820和801类别临时和永居配偶签证的条件
如果您持有下列签证和条件,那你将不可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和801类别临时和永居配偶签证:
• 未持有实质性签证(实质性签证不是过桥签证(Bridging visa A, B,C,D,E)或犯罪司法签证(Criminal Justice visa)或您之前的签证已被停止;
• 所持签证带有不允许进一步居留条款(8503,8534或8535条款);
• 持有担保访问签证(Sponsored Visitor visa);
• 持有犯罪司法入境签证(Criminal Justice Entry visa);
• 自从您上次进入澳大利亚,你持有或之前持有495偏远地
区独立技术临时签证[Skilled-Independent Regional (Provisional) visa]或475偏远地区担保技术签证[Skilled-Regional Sponsored (Subclass 475) visa]或487偏远地区担保技术签证[Skilled-Regional Sponsored (Subclass 487)],并且您尚未持有此签证至少2年;
• 对澳大利亚政府有负债并且没做出令人满意的安排来偿还负债。
• 在过去的21天的配偶类别签证申请遭到拒绝并之前持有820或309配偶签证。
• 目前持有173或814父母捐助型签证。
注:如果您未持有实质性签证并且自从您上次进入澳大利亚所持签证已被拒绝或被取消,但是你的之前被拒的签证不是配偶签证,和/或签证不是基于品格问题被拒,您还是有可能可以再澳大利亚做出有效的配偶签证申请。
5.澳洲海外学生与配偶一起申请独立技术移民签证
对于那些已经以学生临时签证身份在澳洲读书,如果在允许居留期间双方结婚了,也可以在澳洲以配偶的身份加入主申请人的独立技术移民签证,但要受到详细审查。有时也会受到突击捡查。
6.境外配偶签证申请(309/100类别)
根据移民法列表2 (Schedule 2),申请人可以是将要与担保人将要结婚而且已订下结婚日期(例如:将要结婚夫妇)。这意味着申请人计划在很短时间内、在递交配偶申请之后立即与担保人结婚。担保人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然而,如果申请人是将要结婚,必须在签证官批准309签证之前结婚。通常应该尽快并且在递交申请之后的6个月内结婚。已订婚夫妇概念是一种节约时间的好出路,因为在等待结婚的期间申请已经存档于移民局系统之中。唯一的风险是如果结婚还没进行或申请书已经由签证官在很快的时间内作出决定,并且签证官也没等申请人结婚,那么签证将会被拒,申请费将会被损失掉。
无论申请人是已经结婚或是同居配偶关系,申请人和担保人必须出示证据证明其对彼此有作为夫妻来共同生活的承诺,并且关系是真实且持续的,同时其需生活在一起并且不能分居和永久的分离。
7.夫妻关系的证据
因素1:申请人和担保人的财政方面的关系, 包括共有资产,银行联名户口,日常生活金钱处理等;
因素2:申请人和担保人家庭的性质;包括共有孩子,日常生活处理,家务处理等;
因素3:申请人和担保人社会方面的关系;包括朋友圈子,社圈等;
因素4:申请人和担保人彼此承诺的性质;包括认识时间,同居时间等。
8.证明夫妻关系所需要的文件
i. 近亲的宣誓他们的关系是真实的。这些近亲可以是父母,兄弟姐妹或姨妈姑姐或叔伯舅父。
ii. 银行联名户口;
iii. 包括有配偶的名字的退税证明。
iv. 夫妻配偶的生活照或结婚照。
v. 在夫妻的声明中,要显示两人的恩爱。
vi. 对于曾离异过的年长配偶,他们成年的子女需要宣誓接受和支持申请人的配偶关系。
vii. 对于配偶间的依存关系,配偶间的互爱关系比性关系更重要。
viii. 如果夫妇间暂时分开一段时间,他们需要证明他们的关系仍是持续的。例如夫妻一方是从事飞来飞去性质的工作的,仍然可以被考虑他们的关系是持续的。
ix. 12个月的关系是从申请人和配偶正式进入密切关系开始,而不是从他们首次交往开始。
x. 如果担保人之前已担保过2例的配偶,如果他要成功地获得第三例的担保,他最好和现任的配偶生有孩子,或者现有澳洲的担保人身患重病,需要配偶的爱和深切护理。
9.同居配偶关系的同居时间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作出前满足至少有12个月的同居关系。457签证持有者不被限制在12个月的期限之内。或者,申请人如果根据法定的规章在NSW注册其事同居关系,就可申请豁免12个月的期限。或者,申请人还可以表述强烈的“令人信服和同情的境遇”( “Compelling and Copmpassionate circuklstances’)来申请豁免12个月的同居期限。
10.担保资格的局限
局限1:担保配偶的相隔时间至少要超过五年(指已成功的申请担保)。不成文的规定指出每个配偶担保人在他或她的一生中,即使离婚,也只能担保不超过2个配偶来澳洲。不过在特殊的情况下,签证官也会考虑有担保超过2个配偶来澳洲的申请。基于担保资格或提名,如果担保人之前已获得作为夫妻的申请许可,那么在5年之内不可以作出相关类型的配偶签证的申请。
局限2:已获得捐钱型父母移民签证后的5年内的申请人,将不会得到移民部长批准配偶担保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