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澳大利亚的法律,所有在澳洲提供移民服务的人必须在澳洲注册。根据中国的法律,所有中国的移民公司必须经中国公安部批准。由此可见,对中国客户最有保障的移民公司是:经中国公安部批准的公司,并且关联公司有澳洲注册的移民代理。这样,客户可以同时得到中国和澳大利亚的双重法律保护。
自17世纪英国人开始在澳洲设立殖民地以来,澳洲就开始实施开放的移民政策。早期为了鼓励全世界的移民,曾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如安居补贴,免费农田等。那时不需要什么签证,移民都是坐船到了澳洲就行。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带来了两次澳大利亚移民高潮。很多人士为了躲避战乱,纷纷移民到澳洲。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增多,澳洲议会在1958年根据宪法的授权,制定了1958年移民法 “Migration Act 1958”。这部法律是管理移民事务的基石,一直用到现在。当然,议会会根据需要进行一些修改。最先的版本共768页。通过200多年的积累,澳洲移民法/政策现在已经非常详细。针对可能会发生的情况,澳洲移民法/政策做了非常具体的描述和规定。
根据1958年移民法的授权,移民部长制定了移民政策法规 “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虽然这些法规法律地位没有 1958年移民法高,但却是具体规定了签证种类,以及每个签证种类的详细要求。共9本,1792页。整体来说,移民签证分为4大类:
1. 家庭类;2. 技术移民类;以学历和职业技能来考核;3. 商业移民类;4. 特殊类:包括难民和人道移民。
临时签证也分为4大类:
1. 旅游类,2. 商业考察类,3. 国际学生,4. 公务类。
以上1958年移民法和1994年移民法规都是公开的资料,您可以在网上查到。但最实用的,还是移民局内部指引,PAM和MSI。这些是电子信息库,内容可以随时更新,不对外公布。签证官对政策有什么问题,一般都是在上面找。移民律师可以付钱订阅,每年约1万人民币。
自90年代以来,每年移民到澳洲的人超过14万,另外每年还有4万多名的国际学生来到澳洲求学,和每年200多万的国际游客。在澳洲2000万总人口中,超过60%的人,自己或父母的一方在海外出生。
这么多的移民和学生促成了澳洲的移民行业。鉴于发生了很多移民公司欺骗客户,损害客户利益的事情,根据“1958年移民法”第316条,成立了移民注册代理管理处(自1998年开始,由澳大利亚移民学会实施职权)。所有在澳大利亚提供移民咨询和服务的人士,必须先登记注册。否则最高将面临10年监禁和罚款。所有有登记的代理可以在澳大利亚移民学会官方网站(www.themara.com.au)上查到,包括姓名/照片/电话等。
通过注册的移民专业人士,在澳洲称为“Registered Migration Agent”,在涉及到移民方面时,可以代表客户上法庭,其他方面就不可了。这些人士在澳洲被称为注册移民代理,在中国一般通称注册移民律师。目前澳洲有约3000名注册移民代理,其中约一半是为政府或非盈利性组织工作。而真正比较活跃的只有不到100名(每年递交100名以上签证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申请成为注册移民代理的人事包括:
澳大利亚公民
澳大利亚永久居民
新西兰公民
注册移民代理是一个很花钱的职业。每年光维持注册的花费要超过4万元人民币,申请人还需经过一系列的复杂的手续,如:申请人必须参加职业培训,并通过严格的考试(目前的考试通过率约30%)。 移民代理还必须购买专业人士保险。
每年更新资格证书。
作为注册移民代理,必须遵守澳洲的法律、移民学会的章程和“行为准则”。“行为准则”是注册移民代理用来自律的规范,以保证整个行业健康发展。其中“利益冲突”这条要特别注意的,它规定移民代理,不得给客户介绍具体的生意和投资,更不要说是帮客户打理生意了。因为移民代理如从中获得经济上的好处,那就有可能造成客户的经济损失。如真的有“利益冲突”的事情发生,客户可以上诉要求全额赔偿。
当然,成为移民代理也是有回报的。移民代理通过澳洲移民学会,可以参与移民政策的听证会,可以和签证官开会讨论问题,可以投诉某个签证官,可以在政策没有公布之前先了解到最新的情况,可以代表客户和签证官沟通具体申请。移民代理的申请,签证官一般也会比较慎重。如1999年曾经发生过签证官因被移民代理投诉而离职的事件。澳大利亚移民学会目标:“为每一位以澳洲为家的人士提供公平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