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1月起,学生签证的生活费用新的变更:
移民条例要求国际学生出示准备金证明来满足其在澳大利亚有能力支出生活和学习的费用。这有助于确保学生能放心的学习并且在澳大利亚有一个安全愉快的体验。虽然国际学生可通过其在澳大利亚临时工作所赚取的钱来补充自己的收入。但是主要的生活费用仍需要求通过准备金来确保他们不需要依靠其工作来填补所有的费用来帮助支持学生学业的成功完成。
自2010年1月1日,移民条例所要求的生活费用基本水平已从以往的每年$12,000澳币有所增加。鉴于这些规定,准学生签证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具备下列资金来满足生活费用要求:
-主学生申请人每年$18,000澳币;
学生配偶每年$6300澳币;
学生的第一个孩子每年$3600澳币;
-其他孩子每人每年$2700澳币,
并需要证明当他们在澳洲期间,他们所依赖的在澳大利亚学习的费用的资金能从准备金提供。
学生必须证明资金的真实可用性
自2010年1月1日,DIAC的官员在审核学生签证申请时将慎重考虑学生签证申请人的经济状况以确定其是否真正拥有可用资金。
这包括的审查项目有:
申请人以往的财政和移民记录。
学生或提供财政支持的人的工作记录
以往的收入来源(比如现金资产或银行贷款)
如若移民局对学生的担保资金的支取能力存在任何疑问,那么可能会要求提供更多的信息来支持其申请。比如,依靠银行贷款的学生将需要出示证据证明该笔资金已存入其可任意支取的银行账户内。并且在其抵达澳大利亚之前有能力付清贷款。
已完成课程的75%并延续学生签证
所有学生必须在其签证申请中声明他们符合继续在澳大利亚的资金要求。然而,对于已已完成课程75%的学生,他们申请延续学生签证来完成其课程时则不需要提供储蓄记录。
国际学生的子女的学费
学生将持续的需要每年$8000澳币的额外费用来满足学生签证中关于每个受养子女的学费要求。
注:在移民条例中,对于学生签证的学费是固定的金额,但这可能并不是其在澳大利亚真正的学费金额。在澳大利亚各个州和领地之间的学费可能存在差异,因此请学生们与其将要学习的州或领地的政府联系以确定进入当地学校的真实费用。
学生工作权利
学生的工作权利没有改变。学生在其学期中间每个星期可最多工作20小时(不包括任何其课程或培训中注册部分所承担的工作),并且在计划的假期无限时工作。学生直至其课程开始才允许工作。